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組織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陜政發〔2025〕4號)及《漢中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漢政發〔2025〕7號)要求部署,切實做好我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摸清全縣“三農”家底,客觀反映農業發展新情況、鄉村建設新面貌、農民生活新變化、農村改革新成效,以真實準確、完整可信的普查數據,為推動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科學決策依據,為奮力開創鄉村全面振興建設新局面提供統計信息支撐。
二、普查對象范圍、內容時間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普查的對象是在全縣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二)普查內容和時間。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三、普查組織實施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業普查的重要意義,按照全縣統一領導、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加強組織,精心謀劃,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組織實施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城固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統籌我縣農業普查工作推進,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領導同志擔任,成員由各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縣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城固調查隊共同承擔普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和執行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協調。領導小組不作為縣政府議事協調機構,普查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
(二)明確普查職責。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縣財政局負責和協調;縣數據中心負責和協調數據處理能力建設有關事項;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縣統計局、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負責和協調。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各級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認真組織實施好本地區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
(三)加強經費保障。按照《關于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調查經費開支規定的通知》(國統字〔2003〕74號)要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縣財政要按照滿足工作需要、厲行節約、確保普查順利完成的原則,將普查經費納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四)選優配強隊伍。全縣各級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選聘或者選調責任心強、熟悉農業農村情況、具備一定數據采集能力人員擔任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及時支付選聘人員勞動報酬,保證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并保留其原單位崗位,確保普查工作隊伍穩定。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嚴格依法普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好普查各項工作。普查人員要依法搜集、報送普查資料,對于普查工作中獲得的普查對象資料要依法保密,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普查對象要依法如實填報普查表,不得拒報、遲報,不得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普查資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普查數據。對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并加大通報曝光力度。
(二)確保數據質量。堅持將數據質量放在第一位,依照普查方案,精心選聘普查指導員、普查員,加強業務培訓,確保按照規范的流程開展普查工作。強化數據質量檢查核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建立全流程數據質量管控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溯源及追責問責機制,堅決杜絕人為干預普查數據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安全。
(三)廣泛宣傳動員。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要廣泛深入宣傳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025年9月26日
相關鏈接:城固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