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捷科智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唐述金
實際經營人:唐波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722MAB3L8RP2F
我局已于2025年6月9日對你公司發出了行政處理決定書(城勞監處字〔2025〕第3號):限你公司在6月12日前足額支付郭桂林、高健等8人工資合計28088.09元(貳萬捌仟零捌拾捌元零玖分)并繳納罰款20000元(貳萬元整)。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司催告,請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履行以下義務:即刻支付郭桂林、高健等8人工資合計28088.09元(貳萬捌仟零捌拾捌元零玖分),并繳納罰款20000元(貳萬元整)。
逾期仍未履行義務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請你單位在收到本催告書次日起三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不陳述、申辯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聯系人:肖飛
電 話:0916-7237838
地 址:城固縣西環二路政務中心7樓
城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