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8月9日18時,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涉及漢中市生態環境信訪件89件,現將第九批2件、第十批2件交辦問題辦理結果通報如下:
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區縣及部門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是否辦結 |
備注 |
1 |
受理編號053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漢中同舟助劑有限責任公司,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建設甲類危險化學品庫區和未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前提下,在漢江水源涵養地、漢江河洪河溝入口、108國道旁邊非法生產、倒賣、儲存易制毒(丙酮)、易制毒(甲苯)和高危化學品石油醚、乙醇等多種高危危險化學品,數量特別巨大,一年約2000多噸。該企業白天關門生產、晚上倒貨裝車。在生產過程中產生非常刺鼻、難聞的味道,嚴重的污染周邊的空氣和河流環境,嚴重危害、摧殘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而且容易發生爆炸、著火或泄漏。村民多次向環保、應急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沒有結果,希望上級部門解決一下。 |
漢臺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群眾反映的漢中同舟助劑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漢臺區鋪鎮丁壩村二組,108國道北側漢臺與城固交界處。該公司建設有三條生產線,分別為: 年產500噸甲酸鈣生產線、年產200噸有機溶劑精制生產線和年產400噸4-甲氧基-3-硝基苯甲酸生產線。生產原料為陜西漢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制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稀甲酸、石灰石粉以及廢有機溶劑、對氯苯甲酸、硝酸等。4-甲氧基-3硝基苯甲酸生產線于2020年5月建成,因原料來源問題一直未投運。2024年8月2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因缺乏原料,甲酸鈣和有機溶劑精制生產線均于7月25日至今停產。 1.關于“漢中同舟助劑有限責任公司,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未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前提下,在漢江水源涵養地、漢江河紅河溝入口、108國道旁非法生產、倒賣、儲存易制毒(丙酮)易制毒(甲苯)和高危化學品石油醚、乙醇等多種高危險化學品,數量特別巨大,一年約2000多噸”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 經查,該公司依法辦理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陜西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證明》,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經核查,該企業不屬于上述類別,不需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對照《陜西漢江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該公司不在漢江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范圍內,也未在水源地保護區等敏感區域內,距離洪溝河直線距離約100米。該公司年處置丙酮、甲苯、石油醚等有機溶劑廢物200余噸,乙二醇約500噸,膠質殘液200噸,均在許可范圍內,不存在非法生產、倒賣、儲存易制毒和高危危險化學品行為。 2.關于“未建設甲類危險化學品庫區”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 經查,該公司建有危化品儲存庫一座,約500平方米,儲存有30桶丙酮(甲類危險化學品),共約5噸,未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建設甲類危險化學品庫區。 3.關于“該企業白天關門生產、晚上倒貨裝車”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 經查,該公司位于108國道公路沿線,為加強安全管理,在日常生產期間廠區大門處于關閉狀態。因夏季天氣炎熱,夜間溫度相對較低且電費相對低廉,故一般在夜間進行物料裝卸作業。 4.關于“在生產過程中產生非常刺鼻,難聞的味道,嚴重的污染周邊的空氣和河流環境,嚴重危害、摧殘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而且容易發生爆炸、著火或泄漏”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 該公司未設置外排口,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現場對該公司四周進行巡查,未發現廢水外排痕跡,不存在污染河流現象。生產過程在密閉容器中進行,使用桶裝密封原料堆放于室內廠房,廠區內無明顯異味。2024年6月28日,該公司委托陜西國華質安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監測結果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限值;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結果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二級新擴改建”限值標準。 該公司庫房采取“通風”“防雷電”等措施,通過靜電釋放夾、防爆電機等設備倒運物料,車間建設有2個10立方應急收集池。物料均使用密封鐵桶進行存放,且現場存量較小,并儲備滅火器等消防及環境應急物資約19種,安裝有視頻監控實時預警,每年按照要求開展消防及環境應急演練,有效降低了環境安全隱患風險。經查,該公司建廠至今未發生過環境安全事故。 |
是 |
一是要求該公司立即按照相關標準建設甲類危險化學品庫區,并禁止夜間裝卸貨物,防止對周邊群眾生活造成影響。二是要求該公司定期開展排查,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切實維護周邊群眾環境權益。三是要求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會同區應急管理局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監督管理,確保生產過程中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四是漢臺區鋪鎮人民政府加強與周邊群眾溝通,做好宣傳解釋和引導工作,征得群眾的理解。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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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編號056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城固縣龍頭鎮龍頭社區16組(陳家窩1組)丁某家住高鐵下面,距離2.5米,晚上12點、1點、凌晨3、4點過車,車一來好像地震一樣,噪音特別大,住在高鐵底下,有的村莊給安裝了護欄,我們這村莊沒有給安裝。 |
城固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群眾反映的高鐵線路為西安至成都高速鐵路客運專線,全長658千米,于2017年12月6日全線建成通車。 1.關于“家住高鐵下面,距離2.5米,晚上12點、1點、凌晨3、4點過車,車一來好像地震一樣,噪音特別大”問題。 經查,投訴人房屋位于西成高鐵線路北側,距西成高鐵直線距離約12米。西成高鐵每日最早過境此處列車為7時25分左右,最晚過境此處列車時間為22時20分左右,期間再無列車通行,但在重大節假日期間會臨時增加夜間班次。晝間在投訴人住宅內布點監測,對該段4輛過往高鐵列車進行噪聲監測,監測數據顯示,開往成都方向2列高鐵列車等效聲級值分別為50.2分貝、59.2分貝;開往西安方向2列高鐵列車等效聲級值分別為54.5分貝、68.7分貝。參照《聲功能質量標準》(GB3096-2008)規定,所測噪聲符合標準4b類(鐵路干線兩側區域等)晝間等效聲級值限值70分貝要求。 2.關于“有的村莊給安裝了護欄,我們這村莊沒有給裝”問題。 經查,西成高鐵全線封閉,所有路段均安裝有護欄,群眾反映的護欄實為隔音墻,經現場查看,西成高鐵線路過境此處約100米未安裝隔音墻。 |
是 |
一是2024年8月6日,城固縣人民政府致函西安鐵路局集團有限公司,要求協助處理群眾信訪反映問題;二是要求龍頭鎮人民政府加強轄區內高鐵沿線巡查防護工作。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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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編號065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漢中市南鄭區梁山鎮膠東水泥廠粉塵嚴重污染環境。 |
南鄭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群眾反映的南鄭區梁山鎮膠東水泥廠實際為漢中膠東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鄭區梁山鎮梁山村,為建筑材料制造銷售企業。公司共有五條生產線,分別為年產60萬噸水泥粉磨站生產線、年產15萬噸氧化鈣生產線、預拌(干)砂漿生產線、年產1億塊水泥磚生產線、建筑垃圾分類綜合利用生產線。 1.關于“南鄭區梁山鎮膠東水泥廠,嚴重污染環境,可環保部門沒人管”問題。 經查,該公司2020至今年產60萬噸水泥粉磨站停產,氧化鈣生產線、預拌干砂漿生產線間歇性生產,建筑垃圾分類綜合利用生產線、年產1億塊水泥磚生產線兩個項目均未建成正式投產。近年來,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南鄭分局對該公司每年開展雙隨機+專項執法檢查,不定期對氧化鈣生產線和預拌干砂漿生產線環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檢查,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均能正常穩定運行,未發現擅自停用或者不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的行為。查閱近年來該公司的自行監測報告,有組織廢氣排放濃度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限值要求,未發現超標排放污染物等嚴重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2023年以來,市生態環境局南鄭分局每月開展親商助企幫扶,針對該公司無組織粉塵管控存在短板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4份,督促該公司加強環境管理和資金投入,對廠區道路進行了硬化,物料堆場采取封閉、遮蓋等措施并加強廠區清掃,廠區環境得到了提升改善。經調閱近年來該公司的自行監測報告,石灰窯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濃度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限值要求。 2.關于“南水北調的源頭,應讓它停產,望重視”問題。漢中市南鄭區主要水流域為漢江,屬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涵養區,該公司距離漢江直線距離約500米,無排污口,調閱漢江干流出境斷面水質情況,多年來均穩定保持地表水環境質量Ⅱ類及以上。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該公司目前所有生產線均不屬于限值類、淘汰類產業或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南鄭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未將該公司納入淘汰落后產能退出計劃。 |
是 |
一是由市生態環境局南鄭分局、區經貿局、梁山鎮人民政府繼續加強該公司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規范運行使用污染治理設施并嚴格落實粉塵、揚塵無組織排放管控措施,不斷提升環境管理水平。二是由市生態環境局南鄭分局督促指導該公司按照《石灰、電石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1618-2022)有關要求,制定氧化鈣生產線大氣污染治理提升改造方案,并按計劃推進實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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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編號066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寧強縣蘇家壩鎮寶珠冠村一組村民反映,縣城的垃圾傾倒在村委會旁邊的小河溝里面,雨天垃圾滲濾液通過地下水渠排到河里,污染了水源。現在村上有100多到200戶沒水吃,多次反映,未解決。 |
寧強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群眾反映的實為位于舒家壩鎮寶珠觀村的寧強縣舒家壩鎮垃圾填埋場,距離北側小河溝(堰潭溝)直線距離約300米。該垃圾填埋場設計有效庫容2.2萬立方米,總占地面積5290m2,采用衛生填埋處理工藝,有防滲、滲濾液導排收集和雨污分流系統。 1.關于“縣城的垃圾傾倒在村委會旁邊的小河溝里面”問題。 經查,寧強縣城區原建設有生活垃圾填埋場一座,位于漢源街道東門村化家溝,總容積46.32萬立方米,日處理生活垃圾能力130余立方米(約60噸),截至2023年底庫容已滿,已做閉庫處理。為解決縣城及其周邊生活垃圾處理和提高利用率,寧強縣于2021年申報實施建設縣城垃圾熱解氣化項目,計劃2024年6月底投用,因建設過程中修訂設計、征地等原因,熱解氣化焚燒廠至今尚未交付。2023年12月15日開始,將縣城生活垃圾轉運至勉縣垃圾填埋場安全處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共轉運生活垃圾7628.69噸。2024年7月,由于連續強降雨,勉縣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超出處理能力,不再接收寧強轉運的生活垃圾。經商定,2024年7月1日起將縣城生活垃圾轉運至距新建熱解氣化焚燒廠約500米的舒家壩鎮垃圾填埋場暫存,并用雨污分流膜進行了覆蓋,目前已暫存生活垃圾約2160噸,計劃熱解氣化焚燒廠建成運行后焚燒處理。現場查看,轉運至舒家壩鎮垃圾填埋場的生活垃圾堆放有序并采取了覆蓋措施,不存在將垃圾堆放在河溝現象。此項信訪內容情況不屬實。 2.關于“雨天垃圾滲濾液通過地下水渠排到河里,污染了水源”問題。 經查,該垃圾填埋場建設在舒家壩鎮寶珠觀村二組,該區域不涉及集中供水水源地及地下水補給區,附近無飲用水源地,東側距離寶珠觀村約1000米。寶珠觀村群眾生活用水來源于垃圾填埋場上游6公里東北處的黃家梁村10組彪水巖板踏河,用圍堰攔截板踏河,河水沿管道自流入下游高位蓄水池,消毒靜置后采取架設管道集中供水入戶。2024年8月6日,縣水利局委托陜西地礦漢中檢測有限公司對彪水巖板踏河水取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監測因子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表1標準限值。 2024年7月以來,由于該區域連續強降雨,導致滲濾液大幅增加,部分滲濾液從滲濾液收集池溢出,經排水溝最終流入舒家壩鎮垃圾填埋場北側堰潭溝。7月29日,發現滲濾液溢出問題后,舒家壩鎮政府會同縣住建局一是及時將滲濾液運至縣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二是對排水溝及小河溝進行全面清洗;三是將7月份以來縣城轉運至舒家壩鎮垃圾填埋場的生活垃圾轉運至漢中垃圾焚燒廠處理。此項信訪內容情況部分屬實。 3.關于“現在村上有100多到200戶沒水吃,多次反映,未解決”問題。 經查,彪水巖板踏河供水地設計日均供水63990升,覆蓋舒家壩鎮黃家梁村、寶珠觀村9個村民小組591戶1878人。今年7月以來由于連續降雨,導致部分供水管網阻塞、多處管道受損,加之近期天氣高溫炎熱,戶均用水量陡增,在用水高峰時段,存在水量不足、水壓不夠、供水不穩等情況,影響寶珠觀村32戶102人日常用水。 7月29日,首次接到群眾問題反映后,舒家壩鎮政府與縣水利局及時對取水源頭和管道進行了清理,對高位蓄水池進行維修,并計劃從彪水巖板踏河取水口新增一條供水管線。目前,彪水巖板踏河供水管道清洗已完成,新建供水管線已開工建設,農戶吃水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此項信訪內容情況部分屬實。 |
是 |
一是責成縣住建局在舒家壩鎮垃圾填埋場原滲濾液池下方新建一座容積30m3滲濾液收集池,目前已建成投用。二是責成縣住建局、舒家壩鎮政府持續清洗填埋場下游堰潭溝河段。三是責成縣住建局將7月份以來轉運至舒家壩垃圾填埋場的生活垃圾和縣城新產生垃圾全部運至漢中垃圾焚燒廠處置。四是責成舒家壩鎮政府、縣水利局8月15日前完成補充供水管線建設和增壓設備安裝。 責令舒家壩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任某、縣環衛所副所長李某某做出深刻檢查,由舒家壩鎮、縣住建局分別對任某、李某某在舒家壩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溢出處理不當問題進行談話提醒。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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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漢中市時間: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訴舉報值班電話:0916-2623925,郵政信箱:漢中市A219號專用郵政信箱。
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