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8月14日18時,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涉及漢中市生態環境信訪件110件,現將第十四批1件、第十五批4件交辦問題辦理結果通報如下:
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區縣及部門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是否辦結 |
備注 |
1 |
受理編號076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洋縣磨子橋鎮洛家壩衛生室村委會后面,有人挖山、篩砂,每天大掛車幾十輛在那來來回回拉運,挖了一兩年,把山挖了一個大窟窿,已挖了幾十萬方,篩砂機揚塵、噪音嚴重影響生活。 |
洋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群眾反映問題實際為建設磨子橋鎮洛家村防火通道項目過程中利用棄渣篩分砂石行為,該防火通道由洛陽鑫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修建施工。 1.關于“洋縣磨子橋鎮洛家壩衛生室村委會后面,有人挖山、篩砂”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 經查,因該防火通道施工區域內涉及村民祖墳,村民阻礙施工,導致施工拖延,斷續施工。2024年4月,施工方在洛家村移民安置點樓后的施工工地安裝篩砂設備一臺,對施工工程中產生的棄渣進行篩分。2024年8月7日現場檢查時,該處有分篩設備1臺未作業,1臺挖機,3名工人正在進行路基整平。 經查,該防火通道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渣經篩分后部分自用,部分砂石由洛陽鑫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外運銷售至鄰村和城固縣五堵鎮青山村用于修建水毀河堤工程。 2.關于“每天大掛車幾十輛來來回回拉運,挖了一兩年,把山挖了一個大窟窿,已挖幾十萬方”問題。經查,該問題基本屬實。 經查,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7月防火通道施工期間,使用農用車拉運砂石37車,共計270余方。該區域屬“兩山夾一溝”地形,不存在“把山挖了個大窟窿”情況。 3.關于反映“篩砂機揚塵、噪音嚴重影響生活”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 經查,篩砂設備位于洛家村移民安置點樓房背后,篩砂作業未采取降塵、降噪措施,導致揚塵和噪音較大。 |
是 |
一是暫停該防火通道建設,對溝道內變化區域恢復原狀。目前施工區已初步清場,8月8日篩砂設備已全部拆除,溝道內堆放的渣土已進行了深埋平整覆土,8月10日對該施工區域進行了植綠。二是對洛陽鑫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私自外運砂石行為開展進一步調查,對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依規查處。三是加強建設項目的日常監管,嚴防利用施工便利偷采砂石問題發生,同時,督促各鎮(街)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工作責任,夯實監管職責,確保非法采砂問題“零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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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編號078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漢臺區鋪鎮蓮花村2組,有三四家做豆制品的,做豆制品(豆腐)的幾家在燒煤,一直冒黑煙,污染空氣,而且沒有任何污水處理設施,一進這個村子就有一股難聞的味道,請給處理下。 |
漢臺區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群眾反映的做豆制品的實際為漢中市漢臺區鋪鎮肖哥金豆子豆制品加工坊、漢中市漢臺區鋪鎮東潤豆芽加工作坊。 經查,兩家加工坊鍋爐使用生物質顆粒,配套水除塵設施正常運行,現場未發現有燃煤使用和堆存,現場無冒黑煙現象。兩家加工坊均建設了三格式沉淀池,加工廢水經三級沉淀后排放至蓮花村村內南側排洪渠,最終匯入干溝河內,沉淀池內沉渣不定期由清污車進行清理處置。打磨豆制品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堆存在加工區域墻角處,每日由周邊養殖戶清理用于牲畜養殖。因廠區堆存的豆渣未及時清理,高溫高濕條件下發酵產生異味,對周邊群眾造成一定影響。 |
是 |
一是要求加工坊增加對堆存豆渣和沉淀池內沉淀物清理頻次,確保不因發酵和清理不及時產生異味,污染周邊環境。二是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加工廢水經處理后外排。三是8月12日,漢臺區市場監管局向漢中市漢臺區鋪鎮肖哥金豆子豆制品加工坊下達了《現場檢查責令改正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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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編號080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投訴人對038號信訪件辦理不滿意,投訴里面有一條是“現在沒有經營”,王某某之前污染了,現在沒有經營了,對他個人就不再追究責任了?“城固縣柳林鎮桃花店村二組廢舊塑料水塘被污染”,因為投訴的緣故,縣里安排有人去把淤積的水塘挖開,淤泥已經在清理,淤泥里面全是各種廢舊塑料垃圾,由于城固縣回復說“三處水塘有輕微水草,水質清澈”清淤立馬停止了,清理挖開的淤泥為什么不取樣監測? |
城固縣 |
經查,群眾反映內容不屬實。 群眾反映的實為原城固縣王培東廢舊碎料收購站,該收購站于2018年7月停止經營,目前該場地已荒廢,場內安裝的打包機、破碎機均已廢棄。 1.關于“投訴人對038號信訪件辦理不滿意, 投訴里面有一條是“現在沒有經營”,王某某之前污染了,現在沒有經營了,對他個人就不再追究責任了?”問題。 經查,原王某某廢舊碎料收購站主要經營范圍為廢舊塑料收購、破碎、打包,不涉及水洗工藝,無生產廢水外排。在正常生產期間,原城固縣環保局未發現該收購站存在環境違法行為。 2. 關于“桃花店村二組廢舊塑料水塘被污染,因為投訴的緣故,縣里安排有人去把淤積的水塘挖開,淤泥已經在清理,淤泥里面全是各種廢舊塑料垃圾,由于城固縣回復說‘三處水塘有輕微水草,水質清澈”清淤立馬停止了,清理挖開的淤泥為什么不取樣監測?”問題。 ?/font> 經查,群眾反映的“水塘”位于原王某某廢舊碎料收購站廠房圍墻東側,據周邊群眾反映,該“水塘”屬自然形成,坑塘水主要為自然雨水和周邊退水渠中農田退水。縣自然資源局于2022年根據“三線劃定”將該“水塘”轉為林地。7月30日,接到省委環保督察信訪轉辦單后,柳林鎮政府對該“水塘”進行了挖掘,在“水塘”底部淤泥中僅發現約3.7公斤生活垃圾。柳林鎮環衛所工作人員立即對挖掘出的垃圾進行收集,并轉運至洋縣垃圾焚燒廠進行處置。7月30日,城固縣環境監測站對該處水質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所測項目均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表1標準限值。8月13日,市生態環境局城固分局委托陜西有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區域淤泥取樣檢測,由于樣品制備及檢測周期較長,預計8月底出具檢測結果。 |
否 |
一是加強與信訪人的溝通對接,及時將監測結果告知信訪人,做好后續工作;二是城固縣經貿局加強對縣域內廢舊收購站的規范化管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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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編號081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洋縣貫溪村9組有幾個豬場,村里烏煙瘴氣,臭的不行,打電話舉報了多次,至今未解決。 |
洋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1.關于“洋縣貫溪村9組有幾個豬場,村里烏煙瘴氣,臭得不行”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 經查,洋州街道貫溪村9組從事畜禽養殖的農戶3戶,均為村民在自家院落進行家庭養殖,分別為:魯某養殖生豬15頭,養牛2頭,配套建有20㎡堆糞場和5㎡化糞池;華某紅、華某民兄弟養殖生豬38頭,配套建有20㎡堆糞場和6㎡化糞池。兩家養殖戶堆糞場建有圍擋,化糞池均有蓋板,污水不外排,糞污還田自家田地;魯某明在自家圈舍養殖奶牛1頭,糞污進入自建沼氣池。 魯某家地處村中間,周邊住戶較多,因畜禽養殖異味,群眾意見較大。華某紅、華某民的養殖場堆放的糞污和化糞池未及時進行清理清運,在夏季高溫作用下發酵,造成異味較大。 2.關于“打電話舉報了多次,至今未解決”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 經核查近兩年的信訪記錄,僅收到該問題投訴1次,反映魯某養殖造成氣味臭,影響生產生活,村兩委立即督促其對糞污和圈舍及周邊環境衛生進行了清理。 |
是 |
一是要求養殖戶立即對堆放的糞污和化糞池進行清理清運,對養殖場內和周邊道路、溝渠環境衛生徹底清理打掃,增加圈舍清理頻次并用塑料薄膜對堆糞進行覆蓋。二是舉一反三,在全縣范圍內針對農村養殖戶開展清理整治,減少對周邊群眾的影響,共同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三是加強宣傳引導,提高畜禽養殖戶污染防治意識,引導養殖戶規范養殖,主動維護良好的生產經營秩序。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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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編號082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寧強縣縣政府廣場,每天下午六點多有兩個唱歌的,一個是縣政府的退休干部張某某,一個是退休教師彭某,聲音特別大,大概在100分貝以上,有時將近120分貝,已經吵了一兩年了,廣場兩邊的居民七八百戶,深受其害,每天晚上要鬧到九點多,聲音大的不得了。還有一次在運惠橋搞了水上樂園,搞了20個大音箱,震的窗子都抖,老百姓叫苦連天。 |
寧強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內容屬實。 1.關于“每天下午六點多有兩個唱歌的,一個是縣政府的退休干部張某某、一個是退休教師彭某,聲音特別大,大概在100分貝以上,有時將近120分貝,已經吵了一兩年了,廣場兩邊的居民七八百戶,深受其害,每天晚上要鬧到九點多,聲音大的不得了”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 經查,群眾投訴唱歌地點位于寧強縣中心廣場大屏幕后小公園內,周邊涉及三個小區388戶居民,現場有音響一套,懸掛式投影設備一套。兩名居民每日(下雨天除外)于18:30至21:00在廣場唱歌,唱歌持續近兩年。 8月8日,寧強縣環境監測站對2個唱歌點外圍邊界和廣場周圍兩側居民小區進行布點監測,監測結果顯示2個唱歌點外圍邊界分別為 80分貝和74分貝,廣場周圍兩側居民小區6處噪聲監測點在62分貝至68分貝之間,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表1中2類聲環境功能區晝間噪聲60分貝的要求,造成噪聲擾民。 2.關于“永惠橋搞了水上樂園,搞了20個大音響,震的窗子都抖,老百姓叫苦連天。”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 經查,水上樂園實為陜西漢水羌城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夢回漢江源項目,位于縣城玉帶河大橋至永惠橋之間,沿河布置大音箱2個、小音箱20個,竹制水上表演花船1艘、游河觀光船1艘。2024年以來,在旅游黃金周和全縣重大活動期間營造氛圍時開啟活動,音響設備使用時間限定在18:30--21:00,平時間斷性開放2個音箱且音量較低,活動期間發出的聲音對周邊群眾有一定影響。 |
是 |
一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第八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寧強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張某某和彭某某以及水街項目負責人進行宣傳引導教育,下發了《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采取降低音量的措施,防止噪聲擾民。二是加強宣傳引導,引導社會群眾文明有序開展娛樂健身;同時加大執法巡查檢查力度,對不遵守娛樂、健身等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污染,或者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的,依法依規查處。三是設置娛樂和健身活動監督公示牌,在廣場周圍居民點等噪聲敏感區域建設噪聲自動監測和顯示設施,明確具體組織者和活動時限,規定時段為上午7:30-8:30,下午18:30-21:00,要求邊界音量值不得超過60分貝、不得超時開展活動,督促產生噪聲的組織者自覺落實組織責任,按規定和要求開展娛樂活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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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漢中市時間: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訴舉報值班電話:0916-2623925,郵政信箱:漢中市A219號專用郵政信箱。
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