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關于抓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落實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633號)、《陜西省定價目錄》(2021年版)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7〕67號)等相關規定,大中型灌區水利工程農業水價實行政府定價。為推進我縣農業用水綜合改革,進一步規范農業用水價格管理,促進農業節水增效,保障農田水利工程正常運營,我局完成了南沙河灌區、五門堰灌區、堰溝河灌區3個中型灌區2019年至2023年5個年度的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并按照成本監審結論和相關要求,擬定了《城固縣中型灌區農業用水價格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告期間,歡迎各單位、個人自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一)電子郵件:547242980@163.com
(二)聯系電話:0916-7218581
(三)郵寄地址:城固縣民主街137號(城固縣發展和改革局)
城固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9日
城固縣中型灌區農業用水價格調整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促進全縣農業節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保障糧食和水資源安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抓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落實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633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7〕67號)文件精神和《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漢中市水利局關于開展全市新一輪中型灌區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工作的通知》(漢發改成本〔2024〕560號)工作要求,縣發改局對南沙河、五門堰、堰溝河灌區2019-2023年度農業用水定價成本進行了新一輪監審。按照《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全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第三次調度有關工作的通知》(陜發改成本〔2025〕219號)要求,經城固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成員單位聯席會議研究,現將我縣中型灌區農業用水價格調整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實施范圍
南沙河灌區、五門堰灌區、堰溝河灌區3個中型灌區范圍內的農田灌溉用水戶。
二、農業水價成本監審結論
按照市發改委、市水利局《關于開展全市新一輪中型灌區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對南沙河灌區、五門堰灌區、堰溝河灌區3個中型灌區2019年至2023年5個年度的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進行了監審,成本監審結論為:
1、城固縣南沙河水庫灌區2019年至2023年農業灌溉工程供水五年平均定價總成本為207.46萬元,核定單位供水成本為0.070元/立方米。其中:末級渠系單位供水成本五年平均值為0.011元/立方米;骨干渠系單位供水成本五年平均值為0.059元/立方米;
2、城固縣五門堰灌區2019年至2023年農業灌溉工程供水五年平均定價總成本為38.35萬元,核定單位供水成本為0.031元/立方米。其中:末級渠系單位供水成本五年平均值為0.001元/立方米;骨干渠系單位供水成本五年平均值為0.030元/立方米;
3、城固縣堰溝河灌區2019年至2023年農業灌溉工程供水五年平均定價總成本為7.74萬元,核定單位供水成本為0.025元/立方米。其中:末級渠系單位供水成本五年平均值為0.001元/立方米;骨干渠系單位供水成本五年平均值為0.024元/立方米。
三、收費形式?/span>
按照一個灌區一個價格和終端水價不得高于成本的原則,各灌區實行終端水價制度,斗口計量,按量收費。終端水價由國有骨干工程供水價格和末級渠系收費標準兩部分組成。
四、基本水價
城固縣南沙河水庫灌區終端基本水價為0.070元/立方米,其中:國有骨干工程供水價格為0.059元/立方米,末級渠系收費標準為0.011元/立方米;城固縣五門堰灌區終端基本水價為0.031元/立方米,其中:國有骨干工程供水價格為0.030元/立方米,末級渠系收費標準為0.001元/立方米;城固縣堰溝河灌區終端基本水價為0.025元/立方米,其中:國有骨干工程供水價格為0.024元/立方米,末級渠系收費標準為0.001元/ 立方米。
五、探索實行分類水價
各灌區可選擇具備條件的區域,區分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用水,在終端末級渠系用水環節實行分類水價。在制定分類水價時,為體現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的差別,糧油作物執行自流灌區末級渠系基礎收費標準,各灌區糧油作物末級渠系收費標準為:城固縣南沙河水庫灌區0.011元/立方米、城固縣五門堰灌區0.001元/立方米、城固縣堰溝河灌區0.001元/立方米;經濟作物末級渠系收費標準以糧油作物為基礎,每檔水價按照1:1.08的比例結算收取;養殖業等用水,終端水價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或參照經濟作物用水價格執行。各灌區分類水價標準見附表。
六、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1、按照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要求,以灌區斗口灌溉用水量作為計量水量,農業供水主管部門按照《陜西省行業用水定額》和用水戶近三年實際用水情況,促進節約用水,確定各灌區中等水文年份小麥、油菜、水稻作物畝均用水定額。
2、灌區農業供水終端水價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農業供水終端水價按用水量分為三檔:第一檔為定額內水量,按基本水價收費;第二檔為超定額50%(含50%)以內的,其超量部分按基本水價的1.08倍收費;第三檔為超定額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按基本水價的1.15倍收取。南沙河灌區、五門堰灌區、堰溝河灌區農業供水終端水價詳見《城固縣中型灌區農業供水超定額累進加價終端水價表》。
七、執行時間
調整我縣灌區農業灌溉供水價格經縣人民政府審定后,從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附件:
城固縣中型灌區農業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水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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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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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區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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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價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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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價分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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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水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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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定額累進加價終端水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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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河
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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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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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油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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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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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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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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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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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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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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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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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作物
|
一檔
|
0.075
|
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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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檔
|
0.081
|
|
三檔
|
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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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門堰
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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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
|
糧油作物
|
一檔
|
0.031
|
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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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檔
|
0.033
|
|
三檔
|
0.035
|
|
經濟作物
|
一檔
|
0.033
|
0.033
|
|
二檔
|
0.035
|
|
三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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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7
|
|
堰溝河
灌區
|
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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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油作物
|
一檔
|
0.025
|
0.025
|
|
二檔
|
0.027
|
|
三檔
|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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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作物
|
一檔
|
0.027
|
0.027
|
|
二檔
|
0.029
|
|
三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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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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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及省市關于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工作部署,我局擬定了《城固縣中型灌區農業用水價格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就制定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關于抓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落實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633號)、《陜西省定價目錄》(2021年版)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7〕67號)等相關規定,大中型灌區水利工程農業水價實行政府定價。為推進我縣農業用水綜合改革,進一步規范農業用水價格管理,按照一個灌區一個價格和終端水價不得高于成本的原則,本次對我縣3個中型灌區依據成本監審結果分別制定價格。
二、制定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2.《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7號);
3.《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8號);
4.《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4號);
5.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關于抓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落實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633號);
6.《陜西省定價目錄》(2021版);
7.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7〕67號);
8.《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全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第三次調度有關工作的通知》(陜發改成本〔2025〕219號)。
三、成本監審及擬定
按照市發改委、市水利局《關于開展全市新一輪中型灌區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據《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我局對南沙河灌區、五門堰灌區、堰溝河灌區3個中型灌區2019年--2023年5個年度的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進行了監審,依據成本監審結論,起草了《城固縣中型灌區農業用水價格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