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有效參保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保險費相關職能部門及時高效處理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保障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順利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城固縣稅務局牽頭起草了《城固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問計于民,科學編制好方案,按照司法部門審核要求,現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在公示期內登錄“城固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相關內容,并以書面或者電子郵件形成反饋,提出意見建議。為了便于更好的溝通和完善,請在提出意見建議時,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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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城固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辦法(試行)》
國家稅務總局城固縣稅務局
2024年6月17日
起草說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據
(一)制定《城固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辦法(試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4年4月1日,縣稅務局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統籌推進優化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改革,將社保費申報繳費方式由原先的“人社(醫保)核定社保費征集單后推送稅務征收”轉變為“由繳費人自行向稅務申報繳納”。通過簡化申報流程、優化繳費服務、加強信息化建設等一系列措施,提高了社會保險費征繳的效率和準確性。然而,在實際征繳過程中,時常發生征繳爭議,不僅有損參保單位和職工的權益,也影響社會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為了維護有效參保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高效暢通社保費征繳爭議處理,保障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順利推進,需要制定《城固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辦法(試行)》。
本辦法旨在進一步厘清人社、醫保、經辦、稅務等社會保險費業務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的職責邊界,梳理爭議事項、分級分類處理,形成橫向閉環高效的社保費征繳爭議處理專項機制。
(二)依據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規范文件
根據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家稅務總局漢中市稅務局、漢中市財政局、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中市醫療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漢中市中心支行關于印發《漢中市統一社會保險費征收模式實施方案》的通知(漢稅發〔2023〕15號)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文件制定過程
(一)承辦單位及其起草情況
縣稅務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征繳工作情況牽頭起草了《城固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于4月25日書面征求縣人社局、縣醫保局、縣養老經辦中心、縣法院、縣財政局等部門意見,收集吸納具體工作意見建議6條,經修訂完善后,于5月6日形成第二稿送相關部門征詢意見,經征詢后各部門均對第二稿無意見,最終形成了《城固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辦法(試行)》(審議稿)。
三、文件主要內容
《辦法》共27條,涵蓋總則、爭議事項及來源、工作流程、部門職責、保障措施五部分內容,梳理了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完整閉環流程,明確了各部門處理社保費爭議及“優方式”后新舊業務銜接的職責范圍。